婚姻狀態|居住證明|資產狀況

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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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協議書

在香港辦理離婚最方便的是在申請離婚之前與另一方達成一致的共識。已盡量避免離婚之後會涉及很多爭執。

離婚是人生大事。如果你不仔細考慮你需要和你的伴侶達成的協定,那麼在你申請離婚後你會和他們有多少爭吵。離婚後,雙方不僅不能成為夫妻,成為終生的敵人。在簽署《香港離婚協議》的PDF模式時,必須仔細討論離婚證書的每一條款以及與另一方財產的分配,以免事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離婚協議書又稱離婚呈請書:請願人必須證明自己有理由(根據法律)相信婚姻已經走到盡頭,即法院認為“婚姻已經破裂到無法挽回的地步”。

協議書內容一般會包括二人的個人資料及婚姻的狀態。例如,兩個人的職業、居住證明、資產狀況等等。如果擁有未成年的孩子,你需要清楚說明孩子撫養權取向的詳情及細節包括離婚之後孩子的一切生活打算。

注意事項

財產分配

公平分配原則亦即是一半一半分配資產。法庭會基於兩個人的狀況去判決到底是否跟隨這個原則。

子女撫養權

撫養權亦即是法庭把監管的權利冠給那一方,包括日後孩子的一切生活打算、教育打算等等。如果兩個人擁有未成年的孩子、那在申請離婚前,必須證明及列出孩子的個人資料。

贍養費

法庭會根據一切的準則去判決到底那一方需要支付贍養費給予另一方,一次性的支付為全數支付,好處是能夠盡快把贍養費事件結束,避免日後有任何的爭議。